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卫生综合体建设项目智能化(弱电)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春城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宽城区长农东路以东、丙七路以西、空地以南、甲五路以北区域。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情况良好的承诺书)。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做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做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资料” 纸质版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4时00分。
备注:发送(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